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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二者不可混淆

发布时间:2024-11-22 17:22:18 来源:网络

 随着人们的物质生活越来越优越追求外在美及抗衰老的消费需求越来越强烈,但是选择变美的前提是安全而选择正规医美机构和医生是保障在接受服务前您一定要认清“医疗美容”与“生活美容”的区别切不可混淆“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区别

定义

     医疗美容:《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达到美化改善人们的容貌、体形的目的。比如常见的 水光针、微针、刷酸、点痣、祛疣、激光脱毛、激光祛斑;还有当下非常受欢迎的 热玛吉、超声刀等,这类抗衰类仪器属于医疗科技美容范畴(医疗器械类);另外如 玻尿酸,肉毒素等针剂注射也属于医疗美容范畴, 即使是正规的美容外科医生也不允许在生活美容机构进行操作治疗。

      生活美容:《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美容(生活美容)”是指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为消费者提供人体表面无创伤性、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皮肤保养、化妆修饰等服务的经营性行为。比如敷贴或涂抹类的皮肤保养、美发、化妆、SPA等,就属于生活美容。


机构资质

      医疗美容机构需要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取得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取得诊所备案凭证,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符合医疗机构标准。

生活美容机构需取得营业执照,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与所经营的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应当具有明确的服务项目范围,并按照其服务项目范围提供服务。

从业人员资格

(1)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医师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2)从事美容美发服务的美容师、美发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部门的健康检查,持健康证明上岗。国家并没有统一的技术职称标准,社会上各种美容师、高级美容师,甚至是国际美容大师等分类不是技术职称,多是商业性的形象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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